一‧現象:
當我們好不容易募集到自售物件時,屋主經常以「有買方在談」的理由來拒絕。
二‧探索原因?
1‧買方尚未簽約,也可能代表條件、價金尚有差距。
2‧推託之辭,而想自己試試看,也可能排斥仲介。
三‧因應話術:
1‧首先,保持風度、穩重的恭喜他,增加對方好感。但也提醒他,爾後若是有機會,或是有關於代書、稅費的服務,歡迎他隨時與我們聯繫,願意成為他不動產的顧問。
2‧也許反問他對方付訂金了沒有?因為有些買賣只是說說而已,拖了他的時間,最後沒結果,反而延誤了好時機。
3‧也可以告訴他,現在社會上有很多詐騙及陷阱,或是買方自己找代書勾結,那就有風險。相對的經由專業的仲介公司促成,可能賣的更高,而且交易上經過嚴密的篩選及把關,交易較有保障。
4‧我們手上擁有非常多的客戶群,若是屆時沒賣掉,也希望能賜與服務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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